《法新社》報導,和法國、奧地利、荷蘭與丹麥一樣,瑞士也將動用《刑法》來制裁歧視同性戀的行為。瑞士下議院在今年9月25日,以118票贊成、60票反對、5票棄權,通過修法,送交聯邦院(Council of States)審議,聯邦院也在12月3日通過該修正法案,未來將擴大《刑法》第261條的反歧視範圍,將等同種族歧視的行為,一同制裁針對「性傾向」的歧視。
報導指出,未來如果有人公開宣稱:「所有同性戀者都應該被拉到集中營關起來」,將可以被追究法律責任,因為恐同產生的暴力行為,也可依法進行登記。而這些因為「性傾向」產生的歧視和仇恨言論,將比照因種族、族裔、宗教信仰產生歧視的行為,一併被視為刑事犯罪,最高可判處3年的監禁或罰款。
不只針對同性戀與雙性戀者,《瑞士地方報》報導,瑞士上議院委員會曾在11月建議,不只針對「性傾向」,也將因「性別認同」產生的歧視納入犯罪行為,也就是說要一併將跨性別者與雙性人納入法律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