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2024-04-26

台灣亞洲第一同婚國 

台灣同志可以結婚了

立法院今天17日表決同婚專法草案,藍綠黨團對戰,正式進入表決大戰。

針對最具爭議的名稱定義,民進黨團針對政院版提出微調版,今表決攸關同志可「結婚登記」的關鍵第4條時,民進黨立委僅林岱樺投下反對票,另有12名綠委技術性缺席投票,最後以贊成66票、反對27票通過,換言之,同志確定可在524後登記結婚。



同婚法案第2條、第4條攸關同志伴侶關係定義,原本挺同、反同方對於婚姻是否入法僵持不下,民進黨團為化解爭議,昨針對政院版進行微調,提出再修正動議,將原第2條「同性婚姻」刪除,於第4條加上「結婚登記」,內容不變,但因文字調整,獲得較多黨內立委支持。

台灣行政院版微調,將第2條同性伴侶關係改定義為「相同性別之二人,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。」經表決75票同意通過;至於備受關注、最關鍵的微調版第4條載明「結婚登記」,也獲得66票贊成票,二讀通過。
換言之,等全數法條表決完畢,再經過三讀後,從5月24日起,台灣同志伴侶可以結婚登記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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